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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林:「最近不是加薪了嗎?怎麼悶悶不樂的?」

小陳:「說到這個我就氣,那個和我同部門,總是打混摸魚的老趙,他竟然也加薪了!」

小林:「你們主管怎麼這樣?齊頭式的平等嗎?」

小陳:「唉,看到別人這樣子也能加薪,工作的勁都提不起來了。」

 

記得小時候父母曾對自己施以「OOXX」的教養方式,

也就是表現良好(如考試成績優良)記個O、表現不好(如被安排做的家事沒做)記個X,OX可相抵,

記了10個O就能買100塊的玩具,以此類推。

印象中為了早日得到玩具,幾乎沒有被記過X,

這其實就是心理學派中「行為主義」的方式,

只要表現出正向的「行為」,就能獲得正向的「回饋」,以繼續維持正向行為。

所以,對小孩來說,「玩具」就是一種「激勵」。

 

像目前最紅的便利商店集點活動,是行銷,也是「激勵」,

促使顧客每次消費(行銷學稱之為「客單價」)都能超過一定的金額,以衝高營業額。

所以,對許多便利商店的顧客來說,「集點後送的物品或可兌換的貨品」就是一種「激勵」。

 

身為上班族的您,喜歡什麼樣的「激勵」呢?

加薪?獎勵或獎金?晉升?有自己的辦公室?工作的成就感?員工旅遊?換到不錯的單位?換來好主管?受到主管或同事的讚許?...族繁不及備載...

每人想要的激勵方式不盡相同,「金錢」或許是最大公約數,但,並非「給予金錢」就能達到激勵的效果。

如同前文的小陳,「不同工同酬」反倒會造成士氣低落。

 

有個關於「反向激勵」的小故事是這麼說的:

有位老人孤單地生活在一個小村莊,一群調皮的孩子總是喜歡騷擾他,沒事就喧嘩吵鬧、砸玻璃,旁人怎麼勸阻也不聽。

於是老人召集了孩子們,告訴他們:「明天你們誰砸了我的玻璃,我將給他一美金的獎勵。」

第二天,玻璃被砸完了。老人兌現了他的諾言,並對孩子們說:「明天你們如果誰砸了我的玻璃,我將給他五十美分作為獎勵。」孩子們抱怨了一陣。

隔天孩子們又來砸了一番……老人仍舊召集孩子們,說:「明天你們誰繼續來,砸了玻璃的,我將給他一美分作為獎勵。」孩子們嗤之以鼻,一哄而散,此後再也不來砸玻璃了。

分析一下孩子們的心理可以發現:

以砸玻璃為樂趣→得知砸玻璃居然能夠帶來收入→心理預期為每玻璃1美元→對收入降低表示不滿但仍能接受→遠低於心理預期,拒絕。

 

Q:「激勵」是什麼?

A:學術上的說法,是指「透過設計適當的外部工作環境和獎酬方式,以一定的行為規範和懲罰性措施,並借助資訊溝通來引導、激發、保持和規範組織成員的行為,有效地實現組織及其個人目標的系統活動。」

  個人認為,說淺白一些,就是「根據個人的內在動機,給予正向(負向)的事物或措施,促使其持續表現正向(避免負向)的行為。」因而,有些人喜歡獎金、有些人喜歡公費旅遊、有些人只想受到肯定與讚賞;若無視員工心中所想,而給予其不想要的,那激勵只會事倍功半。

 

Q:激勵員工有哪些選擇?

A:鼓勵員工工作戰力的經驗法則如下:

 1.金錢是激勵的第一選擇:以薪資與福利來提升員工的生產力,殊為有效。

 2.訂定團隊目標獎勵:不要太強調個人獎勵,易破壞團隊的合作基礎。

 3.表揚與慶祝活動:應適時適度舉辦相關活動,營造歡樂與活動的氣氛,以提振員工士氣。

 4.參與決策及歸屬感:使員工參與攸關其利害之決策,並藉由參與而增加其責任感。

 5.增加訓練機會:若組織能提供經費或休假支持員工的進修,員工的能力更能有效提升。

 6.激發員工工作熱情:管理員工除了法令規章,更應兼顧情理法,尊重員工的獨特性,使其更能為組織效力。

 個人認為,第1點和第4點最最重要,因為唯有員工在物質和精神兩方面都能感受到組織的重視,才更能發揮自我才能。

 

Q:激勵員工時應注意什麼?

A:茲列舉Sam Walton在創立Wal-Mart時,所整理出的十大經營事業法則中,與「激勵」相關部分:

 第二法則:和同仁分享利潤,視同仁為夥伴,同仁也會以你為夥伴,你們一起工作的績效,將超乎你所能想像的。

 第三法則:激勵你的夥伴。錢和股份是不夠的,必須每天不斷地想些新點子,來激勵並挑戰你的夥伴。

 第五法則:感激同仁對公司的貢獻。支票與股票選擇權可以收買忠心,但是更需要有人親口感謝我們對他所做的事。

 個人認為,所有的主管都應將上述3項法則當作座右銘;尤其是第五法則,主管只需簡單的言語或微小的動作表達感謝,對下屬來說就是很好的激勵。

 

資料來源:戴國良(2008)。組織行為學:全方位理論架構與企業案例實戰,台北:五南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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